【环球网综合报道】2021年6月,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22年6月1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走过了一年的历程。同时,银保监会进一步扩大参与保险公司主体,并将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
根据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
通俗来说,这一保险产品带有“储蓄”性质,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领取期不短于10年。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终身领取直至身故,只不过交的保费会有所不同。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社会反响良好。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承保保单合计12万件,累计保费近9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就超过1.5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银保监会称,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
据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银保监会方面相关负责人介绍,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据悉,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规定。
银保监会表示,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