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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是一个遍布全球的人道救援组织,本文不是笼统地说“红十字会”,而是特指,所以必须标明“中国红十字会”,简称“中国红会”。

中国红会有很“红”的时候,即我少年时。小伙伴都以成为她的会员为荣耀,因为我们心中的中国红会宗旨,与国际红会一样,是很神圣净美的。她做的,都是纯粹、高尚的事。她的会长和名誉会长,全是德高望重人物。那时,我们没有听到关于她的负面新闻。

近年来,中国红会声誉,不那么美好了,尤其所谓“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会信誉,几乎扫地以尽。好好的中国红会,不溯以往,只说新时期,毕竟做了不少与其职责相符的善事,在救灾助难方面,发挥了作用,如何一旦“毁”在了此前人们不闻其名的一个黄毛丫头手上呢?她有那么神奇的能量吗?

两年前,那个郭美人,一边在网上炫富,一边自称“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一时把众人弄懵,颇觉中国红会或有傍富、哈商和藏污纳垢之嫌。中国红会急了,据说要对“郭美美的造谣诽谤”,“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可此后却了无声息,连美美是何许人,她为什么要“拉大旗做虎皮”,去毁坏一个慈善救援组织的名声,中国红会似也宽容地不予追究——这些都令人一头雾水。中国红会和郭美美,是冤家对头,还是利益联盟?郭美美事件玄之又玄,不过是人们质疑中国红会的一个触发点。而此前对诸如汶川地震中所募善款的下落和用途,中国红会也不能给予公众或捐赠者一个及时、明确、完整的交代,早已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

今次雅安地震,中国红会照例号召大家奉献,却“收获”到不少质问和严厉批评。很多爱心人士宁愿通过其他渠道捐款捐物,也不买中国红会的账。面对此情此景,中国红会当然不无尴尬。尴尬之余,该会据说决定重新调查郭美美,重提起诉郭美美,状告其人严重损害中国红会形象。然而,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说,今年4月25日,郭美美声明,“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不管郭美美扬没扬过这个言,堂堂中国红会,这回一定不能吞下这粒苦果,一定要把两年前的“郭美美事件”坐实,否则,所谓“重塑中国红会形象”誓言,只能又一次失信于国人,叫自己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中国红会是一家“百年老店”了。当今中国红会的事儿,为什么有点儿“黑”?

在这个商业化时代,中国红会是否沾染了某些商界习气?比如贸然批准成立的所谓“商业红会”,就被商人用来当做了“以慈善为名,行商业之实”的赚钱机器。

中国红会具有公募权和准行政地位,影响力巨大,在大灾大难时对善款使用、分配具有垄断支配地位,然而其监管主体缺位,便容易导致主其事者的自行其是,难免出现腐败。

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捐赠头绪繁多,中国红会却未能与时俱进,赶上时代步伐;而信息模糊不透明,便留下了弄虚作假的空间。

或许,中国红会在新时期的定位、作为、权利、义务等等,必须纳入法律轨道,消除一切暗箱操作,方可杜绝污秽,“重塑”自我,再次“红”起来,让人道、博爱、奉献的旗帜,高高飘扬在中国的天空……

“红十字会”,是一个遍布全球的人道救援组织,本文不是笼统地说“红十字会”,而是特指,所以必须标明“中国红十字会”,简称“中国红会”。

中国红会有很“红”的时候,即我少年时。小伙伴都以成为她的会员为荣耀,因为我们心中的中国红会宗旨,与国际红会一样,是很神圣净美的。她做的,都是纯粹、高尚的事。她的会长和名誉会长,全是德高望重人物。那时,我们没有听到关于她的负面新闻。

近年来,中国红会声誉,不那么美好了,尤其所谓“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会信誉,几乎扫地以尽。好好的中国红会,不溯以往,只说新时期,毕竟做了不少与其职责相符的善事,在救灾助难方面,发挥了作用,如何一旦“毁”在了此前人们不闻其名的一个黄毛丫头手上呢?她有那么神奇的能量吗?

两年前,那个郭美人,一边在网上炫富,一边自称“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一时把众人弄懵,颇觉中国红会或有傍富、哈商和藏污纳垢之嫌。中国红会急了,据说要对“郭美美的造谣诽谤”,“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可此后却了无声息,连美美是何许人,她为什么要“拉大旗做虎皮”,去毁坏一个慈善救援组织的名声,中国红会似也宽容地不予追究——这些都令人一头雾水。中国红会和郭美美,是冤家对头,还是利益联盟?郭美美事件玄之又玄,不过是人们质疑中国红会的一个触发点。而此前对诸如汶川地震中所募善款的下落和用途,中国红会也不能给予公众或捐赠者一个及时、明确、完整的交代,早已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

今次雅安地震,中国红会照例号召大家奉献,却“收获”到不少质问和严厉批评。很多爱心人士宁愿通过其他渠道捐款捐物,也不买中国红会的账。面对此情此景,中国红会当然不无尴尬。尴尬之余,该会据说决定重新调查郭美美,重提起诉郭美美,状告其人严重损害中国红会形象。然而,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说,今年4月25日,郭美美声明,“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不管郭美美扬没扬过这个言,堂堂中国红会,这回一定不能吞下这粒苦果,一定要把两年前的“郭美美事件”坐实,否则,所谓“重塑中国红会形象”誓言,只能又一次失信于国人,叫自己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中国红会是一家“百年老店”了。当今中国红会的事儿,为什么有点儿“黑”?

在这个商业化时代,中国红会是否沾染了某些商界习气?比如贸然批准成立的所谓“商业红会”,就被商人用来当做了“以慈善为名,行商业之实”的赚钱机器。

中国红会具有公募权和准行政地位,影响力巨大,在大灾大难时对善款使用、分配具有垄断支配地位,然而其监管主体缺位,便容易导致主其事者的自行其是,难免出现腐败。

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捐赠头绪繁多,中国红会却未能与时俱进,赶上时代步伐;而信息模糊不透明,便留下了弄虚作假的空间。

或许,中国红会在新时期的定位、作为、权利、义务等等,必须纳入法律轨道,消除一切暗箱操作,方可杜绝污秽,“重塑”自我,再次“红”起来,让人道、博爱、奉献的旗帜,高高飘扬在中国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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