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科技综合报道】百度起诉奇虎360公司、其CEO周鸿祎及CTO谭晓生侵犯名誉权纠纷两案,12月19日收到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如下:判决周鸿祎、360等全部涉案言论侵权,判令周鸿祎、360等连续10天公开道歉并赔偿。
据了解,2012年10月,百度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CEO周鸿祎、奇虎公司利用微博平台发布恶意诽谤内容,严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名誉权。
百度方面表示,360安全卫士官方曾发布微博称“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等,并称“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同时此次被诉的还有360公司首席隐私官谭晓生。
根据法院判决,周鸿祎、奇虎360公司、谭晓生在官微所称“百度(黑钱)收买方舟子抹黑360”的涉案言论共计15条微博全部构成侵权。周鸿祎、奇虎360公司、谭晓生分别在三者的官方新浪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0天发表对百度的道歉信。周鸿祎、谭晓生分别赔偿5万元和3万。
据了解,奇虎360由于不正当竞争、高管诽谤攻击竞争对手、侵犯用户隐私等原因,已经遭遇了14场败诉。其中包括:2010年12月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同年3月被称为“微博第一案”的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也以360判赔5万元落幕;2011年4月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360被判处罚金40万元;在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的案件中,360也以被判赔35万元败诉收场。
对此判决,360做出如下回应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