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component-m/config/article/index.js
lx.huanqiu.com

目前,正处于毕业季的学子来说,对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知程度可以能显得并不重要。但经媒体对于每年一两百块档案管理费的报道之后,使得许多原本不重视档案的学子“幡然醒悟”,当然我们不能纠结档案管理费到底是“躺着赚钱”还是“躺着中枪”。

与此同时,浙江省局在接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后就立即行动并清查封存亨氏4个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涉铅超标,由于企业部门由于未及时引导,在突发事件中没有及时发布、问题的科学解释、舆论的正确引导等,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公众的恐慌。

据红麦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显示,本周舆情总量(8月18日-8月24日)与上周相比有所上升,其中,8月19日、20日舆情上升比较明显,逐渐处于低位下行状态。在本周舆情总量中,新闻量204090条、博客量11472条、论坛量76176条。媒体关注度较高的有亨氏召回和档案保管费等社会热点话题。

关键词之一:亨氏召回

8月6日-11日,浙江省局就不合格亨氏米粉问题专门约谈了亨氏公司,现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通报中涉及批次的问题还在持续发酵。对于持续发酵的亨氏“铅米粉”事件及消费者对“召回不积极”的质疑,亨氏在给媒体的一份公告中表示,“经过全面排查,已查明事件原因是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原料发生了偶发性带入。”

15日-18日,浙江省药监局在其官网开始正式发布“在全省开展不合格亨氏米粉专项清查行动”的公告,表示近日接到杭州市场监管局报告,称其在2014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标称为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规格型号:400g/盒;生产日期/批号:20140413)严重铅超标。

19日,据英国路透社网站、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报道称,亨氏公司已经从中国市场召回了这批食品,但是亨氏在中国的品牌声誉大受影响。

20日,亨氏官网发布《亨氏致广大媒体及消费者的公开信》称,公司初步分析事件原因是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原料发生了偶发性带入,但仍待进一步核实。

21日-23日,《羊城晚报》报道的《亨氏米粉被曝严重铅超标 疑似问题食品广州仍在售》一文,引发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有消费者打来电话表示对孩子健康的担忧。《兰州晨报》针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查发现甘肃省已采取多个措施,全省清查亨氏米粉,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产品,将下架停售。据《湖北日报》报道称,“铅米粉”在武汉销售3504盒(批号为20140413),已召回770盒。

截止目前,云南昆明、河南洛阳、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山东烟台和黄岛、广东佛山和珠海等部分城市均未发现亨氏铅超标米粉,部分超市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此外,佛山、重庆分别被查获和举报,只有烟台莱山部分超市已售部分问题亨氏米粉。

亨氏已在其官网发布《亨氏召回四个批次“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产品》的公告,该公司在声明中称,在生产这一产品的原料中发现超出标准的铅。亨氏公司称已经对4个批次名为“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向消费者致歉。并在其官方微博还发布了受影响批次产品的退货操作流程。亨氏米粉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已启动相关产品召回,目前召回约1470盒。亨氏米粉相关负责人表示,铅超标是由于生产原料的设备更换零件导致的,属于偶发性点状污染,已召回同原料产品,这也存在可能性。

亨氏方面表示,对于已经回收的产品进行了单独封存,将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彻底销毁。亨氏中国公司发公告称,公司已经对4个批次名为“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向消费者致歉。亨氏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执法部门发现这批次产品铅超标是在7月15日,在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后,召回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米粉产品严重铅超标后,已对亨氏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部署全省食药监部门开展清查工作。

有食品专家认为,亨氏在中国已不是第一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产品连闯三关能够进入市场销售,亨氏应当进入政府的黑名单,并且没收其生产许可证。还有专家表示,亨氏所指的带入污染可能发生在多个环节,作为婴儿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质量标准,加强出厂前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回问题产品。“从各种公开渠道来看,亨氏并没有因为汞超标的前科遭受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消费者求偿诉讼,仅仅是召回产品了事,这也进一步纵容了亨氏,使其在短期内再次发生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

不过,有23.76%的网友认为,“现在的不良商家真是太没有道德了,为了牟利将消费者的生命视为草芥 ”;有17.13%的网友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现在真的是让人望而生畏,没病也吃出病来了”;15.19%的网友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力度查处,已经查处绝不能姑息这种行为”;有12.15%的网友认为“有些商家和相关监察部门的私相授受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有网友直言,赔偿不是目的,目的是这些是给娃娃吃的,要慎重之重。

即使不罚到倾家荡产,也要让他们“肉痛”,从而长点记性,婴儿健康一点也含糊不得。《广州日报》发表题为《亨氏米粉的诚信之思》的评论认为,召回、退货、退款是必须的,但从严格执法、保障安全的高度,仅有这些力度是不够的,不足以让涉事企业认识错误、牢记教训。

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权益最重要的,尤其是儿童食品马虎不得。此次危机发生之后,公众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利益和感情问题两方面,而安全利益是此次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但有消费者则质疑亨氏对待发生事件诚意不够明显。

首先,亨氏发现问题食品并不是第一时间公之于众,而是待召回产品后才告知消费者。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其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握舆论导向。在危机事件中,传播速度之快,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权威信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时,媒体迅速介入,对不安全食品及其生产厂家进行准确而及时的曝光,促进并与司法监督相配合,对食品安全危机做出处置,保障食品安全。

再次,重建企业品牌、难以恢复企业公信力。乳制品出现问题,本来就损害并辜负了公众消费权益和信任,而如今又重遭消费者退货退款电话屡打不通,这无疑是把企业品牌这张已经揉过一次的纸,再次揉了一遍。

关键词之二:档案保管费

近年来,全国每年高校毕业生超过700万人,除了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退役军人、部分残疾人、失业者在体制内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其余所有人都需要向人才市场等档案管理机构缴纳档案保管费,每人每年需缴费上百元。

8月8日,中央组织部通过12380举报网站通报了山西查处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造假案、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档案造假案以及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共三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

1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一期追问档案保管费的节目播发关于“全国档案保管费每年多达数十亿”的报道,报道中形象地对北漂一族北京打工12年的李健进行了客观分析,在2013年之前每年档案管理费要交240元,2013年开始降到每年120元,12年来,档案管理费总共交了近3000元。一时间,便引起社会对档案保管方式的关注和再思考。

13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三年后将自动取消,并意味着全国范围内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取消收费后,档案管理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具体的拨款方案仍在探讨中。但事实上,江苏、山东青岛等地,已经迈开第一步,率先取消了档案托管收费。

据北京市人社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费用,去向却成了谜,目前尚无省份公开人事档案保管费的收支明细账目。

而网友“@suny1dc”更是直指电子档案成趋势2016年全国将取消档案费,日前他发帖称“对于电子档案你持什么态度”投票,引发了网友们热烈讨论。截至24日23时共有229名网友参与,28.38%的网友表示“未质疑过,缴费已成一种习惯”,也有53.71%的网友表示“根本不知道这钱怎么花了”,还有17.90%的网友认为:“其他,我有话说。”

不少网友在朋友圈诉说着办理档案过程中的艰辛。网友@特区青年发表网帖《个人档案还有存在的意义吗》的文章。文中称,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的很多很多,现在都不会跟那个文件袋有任何的关联了,国家户口登记条例都统一了,难道还要把人区分为干部和工人和农民身份吗?这种几十年前的基于社会身份设定的个人档案管理体系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认为,让存档人付费不合理,公共服务业务应由政府买单。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表示,现行档案法律强调保密,规定任何个人不能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所以公民对自己的档案中装了哪些材料一无所知,无法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这与平等的法律精神不符合。

从长远来看,伴随着政府自我革命和人事档案的改革不断深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日益精简,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开始启动,纸质档案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媒体人李斌在《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发表《档案保管,不要只想着收费》,也提到了高收费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档案管理的覆盖面大大减低。一些工作不稳定、收入较低的大学生为躲避缴费不惜违法违规,私下保管自身档案;更多的人则选择停交档案保管费,成为“弃档一族”,部分地区“死档”比例超过两成。

透过人们对档案保管收费不当与透明缺失的质疑,其实质是对档案管理公益属性和服务功能的考问与诉求。17日,《人民法院报》的评论《档案保管费当免除》也直指当下档案管理的功能弱化、收费歧视和透明缺失,让档案托管身陷无公益和半商业的不伦不类境地,但许多地方还存在着大量的弃档、“死档”现象。

据悉,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退休以及养老保险也开始与人事档案脱钩。例如,在审核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个人档案的就是必须的申报材料之一,但是个人档案作为本人原始资料的记录,在实际操作中,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现在有的体制外其他所有制的单位在人才中心开了企业员工档案账户,把本单位员工档案都放进这个账户中,由企业统一定期缴费。“如果是问收费定价是怎么定的、都用到哪里之类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一位曾在人社局工作的辽宁王女士向红麦舆情分析师表述称,收费这个事,一般被需要个人缴费的档案,而体制外就业的主要是放在人才中心和就业失业部门。关于收费多少的问题?王女士认为,档案政策同为一个省的都差不多,如果跨省区别可能会更大。

红麦舆情分析师认为,其实档案不仅仅是档案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身份”问题。如果针对具有“干部身份”的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长期滞留个人手中就会成为死档。因为有“干部身份”而显得“娇贵”, 才变得非常重要,一旦出现丢失或者成为死档都可能失去干部身份,所有问题才会变得非常棘手,这对个人将来的发展可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如果是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在档案丢失或者成为死档的时候会有无法挽回的损失(很可能因此而变成“工人身份”),但是对于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档案问题并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少会有死档的困扰和影响。而工人身份没那么“娇贵”,就算没有档案也可以重新建档。【来源:红麦舆情分析师】

目前,正处于毕业季的学子来说,对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知程度可以能显得并不重要。但经媒体对于每年一两百块档案管理费的报道之后,使得许多原本不重视档案的学子“幡然醒悟”,当然我们不能纠结档案管理费到底是“躺着赚钱”还是“躺着中枪”。

与此同时,浙江省局在接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后就立即行动并清查封存亨氏4个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涉铅超标,由于企业部门由于未及时引导,在突发事件中没有及时发布、问题的科学解释、舆论的正确引导等,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公众的恐慌。

据红麦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显示,本周舆情总量(8月18日-8月24日)与上周相比有所上升,其中,8月19日、20日舆情上升比较明显,逐渐处于低位下行状态。在本周舆情总量中,新闻量204090条、博客量11472条、论坛量76176条。媒体关注度较高的有亨氏召回和档案保管费等社会热点话题。

关键词之一:亨氏召回

8月6日-11日,浙江省局就不合格亨氏米粉问题专门约谈了亨氏公司,现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通报中涉及批次的问题还在持续发酵。对于持续发酵的亨氏“铅米粉”事件及消费者对“召回不积极”的质疑,亨氏在给媒体的一份公告中表示,“经过全面排查,已查明事件原因是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原料发生了偶发性带入。”

15日-18日,浙江省药监局在其官网开始正式发布“在全省开展不合格亨氏米粉专项清查行动”的公告,表示近日接到杭州市场监管局报告,称其在2014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标称为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规格型号:400g/盒;生产日期/批号:20140413)严重铅超标。

19日,据英国路透社网站、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报道称,亨氏公司已经从中国市场召回了这批食品,但是亨氏在中国的品牌声誉大受影响。

20日,亨氏官网发布《亨氏致广大媒体及消费者的公开信》称,公司初步分析事件原因是供应商提供的该批次原料发生了偶发性带入,但仍待进一步核实。

21日-23日,《羊城晚报》报道的《亨氏米粉被曝严重铅超标 疑似问题食品广州仍在售》一文,引发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有消费者打来电话表示对孩子健康的担忧。《兰州晨报》针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查发现甘肃省已采取多个措施,全省清查亨氏米粉,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产品,将下架停售。据《湖北日报》报道称,“铅米粉”在武汉销售3504盒(批号为20140413),已召回770盒。

截止目前,云南昆明、河南洛阳、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山东烟台和黄岛、广东佛山和珠海等部分城市均未发现亨氏铅超标米粉,部分超市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此外,佛山、重庆分别被查获和举报,只有烟台莱山部分超市已售部分问题亨氏米粉。

亨氏已在其官网发布《亨氏召回四个批次“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产品》的公告,该公司在声明中称,在生产这一产品的原料中发现超出标准的铅。亨氏公司称已经对4个批次名为“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向消费者致歉。并在其官方微博还发布了受影响批次产品的退货操作流程。亨氏米粉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已启动相关产品召回,目前召回约1470盒。亨氏米粉相关负责人表示,铅超标是由于生产原料的设备更换零件导致的,属于偶发性点状污染,已召回同原料产品,这也存在可能性。

亨氏方面表示,对于已经回收的产品进行了单独封存,将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彻底销毁。亨氏中国公司发公告称,公司已经对4个批次名为“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的产品进行召回,并向消费者致歉。亨氏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执法部门发现这批次产品铅超标是在7月15日,在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后,召回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2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米粉产品严重铅超标后,已对亨氏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部署全省食药监部门开展清查工作。

有食品专家认为,亨氏在中国已不是第一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产品连闯三关能够进入市场销售,亨氏应当进入政府的黑名单,并且没收其生产许可证。还有专家表示,亨氏所指的带入污染可能发生在多个环节,作为婴儿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质量标准,加强出厂前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回问题产品。“从各种公开渠道来看,亨氏并没有因为汞超标的前科遭受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消费者求偿诉讼,仅仅是召回产品了事,这也进一步纵容了亨氏,使其在短期内再次发生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

不过,有23.76%的网友认为,“现在的不良商家真是太没有道德了,为了牟利将消费者的生命视为草芥 ”;有17.13%的网友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现在真的是让人望而生畏,没病也吃出病来了”;15.19%的网友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力度查处,已经查处绝不能姑息这种行为”;有12.15%的网友认为“有些商家和相关监察部门的私相授受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有网友直言,赔偿不是目的,目的是这些是给娃娃吃的,要慎重之重。

即使不罚到倾家荡产,也要让他们“肉痛”,从而长点记性,婴儿健康一点也含糊不得。《广州日报》发表题为《亨氏米粉的诚信之思》的评论认为,召回、退货、退款是必须的,但从严格执法、保障安全的高度,仅有这些力度是不够的,不足以让涉事企业认识错误、牢记教训。

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权益最重要的,尤其是儿童食品马虎不得。此次危机发生之后,公众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利益和感情问题两方面,而安全利益是此次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但有消费者则质疑亨氏对待发生事件诚意不够明显。

首先,亨氏发现问题食品并不是第一时间公之于众,而是待召回产品后才告知消费者。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其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握舆论导向。在危机事件中,传播速度之快,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权威信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时,媒体迅速介入,对不安全食品及其生产厂家进行准确而及时的曝光,促进并与司法监督相配合,对食品安全危机做出处置,保障食品安全。

再次,重建企业品牌、难以恢复企业公信力。乳制品出现问题,本来就损害并辜负了公众消费权益和信任,而如今又重遭消费者退货退款电话屡打不通,这无疑是把企业品牌这张已经揉过一次的纸,再次揉了一遍。

关键词之二:档案保管费

近年来,全国每年高校毕业生超过700万人,除了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退役军人、部分残疾人、失业者在体制内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其余所有人都需要向人才市场等档案管理机构缴纳档案保管费,每人每年需缴费上百元。

8月8日,中央组织部通过12380举报网站通报了山西查处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造假案、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档案造假案以及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共三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

1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一期追问档案保管费的节目播发关于“全国档案保管费每年多达数十亿”的报道,报道中形象地对北漂一族北京打工12年的李健进行了客观分析,在2013年之前每年档案管理费要交240元,2013年开始降到每年120元,12年来,档案管理费总共交了近3000元。一时间,便引起社会对档案保管方式的关注和再思考。

13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三年后将自动取消,并意味着全国范围内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取消收费后,档案管理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具体的拨款方案仍在探讨中。但事实上,江苏、山东青岛等地,已经迈开第一步,率先取消了档案托管收费。

据北京市人社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费用,去向却成了谜,目前尚无省份公开人事档案保管费的收支明细账目。

而网友“@suny1dc”更是直指电子档案成趋势2016年全国将取消档案费,日前他发帖称“对于电子档案你持什么态度”投票,引发了网友们热烈讨论。截至24日23时共有229名网友参与,28.38%的网友表示“未质疑过,缴费已成一种习惯”,也有53.71%的网友表示“根本不知道这钱怎么花了”,还有17.90%的网友认为:“其他,我有话说。”

不少网友在朋友圈诉说着办理档案过程中的艰辛。网友@特区青年发表网帖《个人档案还有存在的意义吗》的文章。文中称,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的很多很多,现在都不会跟那个文件袋有任何的关联了,国家户口登记条例都统一了,难道还要把人区分为干部和工人和农民身份吗?这种几十年前的基于社会身份设定的个人档案管理体系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认为,让存档人付费不合理,公共服务业务应由政府买单。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表示,现行档案法律强调保密,规定任何个人不能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所以公民对自己的档案中装了哪些材料一无所知,无法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这与平等的法律精神不符合。

从长远来看,伴随着政府自我革命和人事档案的改革不断深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日益精简,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开始启动,纸质档案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媒体人李斌在《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发表《档案保管,不要只想着收费》,也提到了高收费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档案管理的覆盖面大大减低。一些工作不稳定、收入较低的大学生为躲避缴费不惜违法违规,私下保管自身档案;更多的人则选择停交档案保管费,成为“弃档一族”,部分地区“死档”比例超过两成。

透过人们对档案保管收费不当与透明缺失的质疑,其实质是对档案管理公益属性和服务功能的考问与诉求。17日,《人民法院报》的评论《档案保管费当免除》也直指当下档案管理的功能弱化、收费歧视和透明缺失,让档案托管身陷无公益和半商业的不伦不类境地,但许多地方还存在着大量的弃档、“死档”现象。

据悉,199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退休以及养老保险也开始与人事档案脱钩。例如,在审核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个人档案的就是必须的申报材料之一,但是个人档案作为本人原始资料的记录,在实际操作中,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现在有的体制外其他所有制的单位在人才中心开了企业员工档案账户,把本单位员工档案都放进这个账户中,由企业统一定期缴费。“如果是问收费定价是怎么定的、都用到哪里之类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一位曾在人社局工作的辽宁王女士向红麦舆情分析师表述称,收费这个事,一般被需要个人缴费的档案,而体制外就业的主要是放在人才中心和就业失业部门。关于收费多少的问题?王女士认为,档案政策同为一个省的都差不多,如果跨省区别可能会更大。

红麦舆情分析师认为,其实档案不仅仅是档案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身份”问题。如果针对具有“干部身份”的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长期滞留个人手中就会成为死档。因为有“干部身份”而显得“娇贵”, 才变得非常重要,一旦出现丢失或者成为死档都可能失去干部身份,所有问题才会变得非常棘手,这对个人将来的发展可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如果是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在档案丢失或者成为死档的时候会有无法挽回的损失(很可能因此而变成“工人身份”),但是对于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档案问题并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少会有死档的困扰和影响。而工人身份没那么“娇贵”,就算没有档案也可以重新建档。【来源:红麦舆情分析师】

43147
10995
10996
11000
11001
10997
11023
11024
10998
11016
11006
11002
11003
10999
11017
11326
11018
11007
11004
11005
11019
11020
7009984
11328
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