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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每年美国337调查案都有几十件,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一是针对中国产品的。在过去几年里,大家比较熟悉的有联想、中兴通讯、华为等等。进入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仅两年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嘉业”),其生产的呼吸机产品就在2013年遭遇了337调查案。历时1年半,双方耗费上亿元人民币律师费,终于在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12月23日怡和嘉业赢得了这场诉讼的胜利。

怡和嘉业是第一家遭遇337调查的中国医疗器械企业,在18个月的应诉过程当中,怡和嘉业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后取得了非常好的结果。为此,赛迪网专程采访了怡和嘉业首席执政官许坚,请他来和中国的企业家分享一下经验,在进入欧美市场的过程中,如何规避专利纠纷,避免掉进对方的专利陷阱,并提升自身的专利建设能力?

做好基本功 冷静分析专利的两面性

怡和嘉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睡眠呼吸障碍诊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家用呼吸机和睡眠监测仪器。其产品在中国家用呼吸机市场上的占有率位居第一位,产品还远销包括美国、欧洲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3年5月,怡和嘉业呼吸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仅一年时间,其产品就以使用的可靠性获得客户的认可,打开了一定的市场局面。

这时澳大利亚瑞思迈公司(ResMed)——全球家用睡眠呼吸障碍诊疗领域的龙头企业,以怡和嘉业的RESmart呼吸机和两款面罩产品侵犯其6项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南加州地方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同时,瑞思迈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增加被告的动议,期望将怡和嘉业及3B Medical公司(怡和嘉业在美国市场的独家代理商)加入ITC在同年5月基于瑞思迈的控诉而发起的对台湾雅博公司(APEX)的337调查案中,列为共同被告。经过18个月的艰苦应诉过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终于在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了终裁判决书:中国企业怡和嘉业胜诉,澳大利亚瑞思迈公司(ResMed)的涉案加湿器专利无效。

在赢得这场专利诉讼的过程中,怡和嘉业公司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许坚看来,有两点经验最值得和想要开拓欧美市场的中国企业分享:“想要开拓欧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我们有很多基本的工作要做:第一,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要先仔细评估知识产权的问题。很多时候是这样的:并不是你想抄别人的产品才会产生知识产权问题,而是你不知不觉就会陷入专利陷阱。首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冷静分析,分清楚敌我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时机问题,来决定是否应对。

第二,需要重点分析专利和侵权的情况,其实大部分情况下,专利都有它的两重性。什么叫专利两重性?一方面是如果专利希望它的保护范围宽让竞争对手很难逾越,这种情况下专利会很容易被攻击无效性,就知识产权专业本身来讲,这种专利稳定性就会有问题。这就是专利的两重性,你想让它保护的范围很宽,就很容易找到它无效的证据,或者说不成立的证据。

就像我们这次在337调查案中遇到的专利一样,它的权利要求大概超过90条。这种专利基本一个专利就是一本书,像这么宽广的专利其实采取的最好措施就是分析它的有效性。还有一类专利,它会把它的权利要求写得非常窄、非常准确,这样它的专利稳定性非常强,通常你很难让这个专利变得无效。但是这样的专利,只要你留心,只要你做一些设计上的考虑是很容易规避的。

所以大家不用害怕进入欧洲、美国市场会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比较好的策略,正确对待它,我想就会在这条路上走得更顺利一些。”

一边打一边成长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一边打,一边成长,这是所有遭遇337调查案的企业走过的路。“在打337案子的18个月中间,是怡和嘉业知识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规避、有关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成长最快的一段时间。”许坚说,“其实大部分的中国企业都是有知识产权意识的,我们的产品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专利。但是,你不去抄别人的产品,你不去侵犯别人的专利和你最后产品是否落入人家的专利陷阱是两回事。因为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的。过去的18个月当中我们一边打,一边积累经验,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好专利。其实一个公司有多少项专利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专利的质量。专利多不代表专利质量高,因为专利多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的攻击对手把他的专利无效掉。我们公司在过去的337诉讼案中间,在知识产权保护、规避、诉讼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人才。在2013年以前我们仅仅在头脑中有知识产权的概念,我们也申请专利,在产品设计的时候会考虑已有产品的问题,尽量避开它,没有系统开展知识产权问题。但是今天我们知识产权部成为最新的部门,战斗力很强,已成为产品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勇敢面对

其实,在怡和嘉业成为瑞思迈起诉的对象时,还有另外一家公司——台湾雅博也是瑞思迈起诉的对象。台湾雅博则应原告方律师的要求,签署了“同意令”,即同意停止向美国市场出口被诉产品。在很多337调查案中,一旦中国企业成为被告,中国企业就放弃美国市场了,怡和嘉业却采取了积极应诉的态度,当时怡和嘉业是如何下定决心应诉的?

“在美国最贵的是人力,其中律师属于最贵的一类。在美国打官司最贵的是律师费,2013年8月份当我们的行业竞争对手瑞思迈在美国发起337调查案之后,我们当时也是很纠结。”许坚说,“纠结在哪里?

第一,怡和嘉业刚刚走出国门进入美国,就遭遇了最最厉害的贸易保护行为下的一种诉讼行为。应该说还没有准备好,而瑞思迈是非常有准备的。

337诉讼是美国的程序,中国没有律师精通,几乎没有中国的律师可以去在美国做这个诉讼,我们聘请的都是美国数一数二的律师。因此,我们在这过程中间要和美国律师打交道,沟通语言、交流方式、文化差异等都是我们诉讼过程中需要考虑的。

最后,我们在与商务部贸易局、主管单位共同分析之后做出决定,决定应对这个诉讼。原因有几个:第一,怡和嘉业作为家用呼吸机后起之秀,我们早晚都是要进入到国际市场的,而且我们走得也很好。瑞思迈作为行业老大,其实对于我们的警惕和封锁几年前就已经有了,只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动到它最重要的市场——美国。所以我们相信:作为行业竞争对手早晚要有这一战,只是早一点或者晚一点的问题。

第二,如果不采取积极应对的方式,对品牌是一种伤害。在2013年,瑞思迈先发起了针对台湾雅博公司的337的诉讼,紧接着把我们也列为337被告。台湾雅博和怡和嘉业性质差不多,台湾雅博比我们还早一两年进入到美国市场。但是我们两家公司采取的应对方式截然不同,台湾公司很快签了‘同意令’,这是337非常特殊的程序。当原告起诉被告说你的产品在美国市场侵犯了我的美国专利,这种情况下被告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叫签同意令,实际上是同意我的产品侵犯了你的产品,我主动在美国市场撤出,实际上这是一种相对来讲比较消极的应对措施。我们始终认为我们产品根本没有侵权,综合利弊后,我们采取直接应对的方式。”

怡和嘉业公司在美国337调查案的18个月中,一边应诉一边成长。不仅赢得了诉讼,还在知识产权保护、规避、诉讼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人才。其积极应对和成长的经历值得中国企业在拓展欧美市场的过程中学习和借鉴。

最近几年,每年美国337调查案都有几十件,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一是针对中国产品的。在过去几年里,大家比较熟悉的有联想、中兴通讯、华为等等。进入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仅两年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嘉业”),其生产的呼吸机产品就在2013年遭遇了337调查案。历时1年半,双方耗费上亿元人民币律师费,终于在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12月23日怡和嘉业赢得了这场诉讼的胜利。

怡和嘉业是第一家遭遇337调查的中国医疗器械企业,在18个月的应诉过程当中,怡和嘉业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后取得了非常好的结果。为此,赛迪网专程采访了怡和嘉业首席执政官许坚,请他来和中国的企业家分享一下经验,在进入欧美市场的过程中,如何规避专利纠纷,避免掉进对方的专利陷阱,并提升自身的专利建设能力?

做好基本功 冷静分析专利的两面性

怡和嘉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睡眠呼吸障碍诊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家用呼吸机和睡眠监测仪器。其产品在中国家用呼吸机市场上的占有率位居第一位,产品还远销包括美国、欧洲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3年5月,怡和嘉业呼吸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仅一年时间,其产品就以使用的可靠性获得客户的认可,打开了一定的市场局面。

这时澳大利亚瑞思迈公司(ResMed)——全球家用睡眠呼吸障碍诊疗领域的龙头企业,以怡和嘉业的RESmart呼吸机和两款面罩产品侵犯其6项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南加州地方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同时,瑞思迈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增加被告的动议,期望将怡和嘉业及3B Medical公司(怡和嘉业在美国市场的独家代理商)加入ITC在同年5月基于瑞思迈的控诉而发起的对台湾雅博公司(APEX)的337调查案中,列为共同被告。经过18个月的艰苦应诉过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终于在美国当地时间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了终裁判决书:中国企业怡和嘉业胜诉,澳大利亚瑞思迈公司(ResMed)的涉案加湿器专利无效。

在赢得这场专利诉讼的过程中,怡和嘉业公司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许坚看来,有两点经验最值得和想要开拓欧美市场的中国企业分享:“想要开拓欧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我们有很多基本的工作要做:第一,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要先仔细评估知识产权的问题。很多时候是这样的:并不是你想抄别人的产品才会产生知识产权问题,而是你不知不觉就会陷入专利陷阱。首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冷静分析,分清楚敌我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时机问题,来决定是否应对。

第二,需要重点分析专利和侵权的情况,其实大部分情况下,专利都有它的两重性。什么叫专利两重性?一方面是如果专利希望它的保护范围宽让竞争对手很难逾越,这种情况下专利会很容易被攻击无效性,就知识产权专业本身来讲,这种专利稳定性就会有问题。这就是专利的两重性,你想让它保护的范围很宽,就很容易找到它无效的证据,或者说不成立的证据。

就像我们这次在337调查案中遇到的专利一样,它的权利要求大概超过90条。这种专利基本一个专利就是一本书,像这么宽广的专利其实采取的最好措施就是分析它的有效性。还有一类专利,它会把它的权利要求写得非常窄、非常准确,这样它的专利稳定性非常强,通常你很难让这个专利变得无效。但是这样的专利,只要你留心,只要你做一些设计上的考虑是很容易规避的。

所以大家不用害怕进入欧洲、美国市场会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比较好的策略,正确对待它,我想就会在这条路上走得更顺利一些。”

一边打一边成长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一边打,一边成长,这是所有遭遇337调查案的企业走过的路。“在打337案子的18个月中间,是怡和嘉业知识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规避、有关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成长最快的一段时间。”许坚说,“其实大部分的中国企业都是有知识产权意识的,我们的产品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专利。但是,你不去抄别人的产品,你不去侵犯别人的专利和你最后产品是否落入人家的专利陷阱是两回事。因为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的。过去的18个月当中我们一边打,一边积累经验,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好专利。其实一个公司有多少项专利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专利的质量。专利多不代表专利质量高,因为专利多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的攻击对手把他的专利无效掉。我们公司在过去的337诉讼案中间,在知识产权保护、规避、诉讼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人才。在2013年以前我们仅仅在头脑中有知识产权的概念,我们也申请专利,在产品设计的时候会考虑已有产品的问题,尽量避开它,没有系统开展知识产权问题。但是今天我们知识产权部成为最新的部门,战斗力很强,已成为产品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勇敢面对

其实,在怡和嘉业成为瑞思迈起诉的对象时,还有另外一家公司——台湾雅博也是瑞思迈起诉的对象。台湾雅博则应原告方律师的要求,签署了“同意令”,即同意停止向美国市场出口被诉产品。在很多337调查案中,一旦中国企业成为被告,中国企业就放弃美国市场了,怡和嘉业却采取了积极应诉的态度,当时怡和嘉业是如何下定决心应诉的?

“在美国最贵的是人力,其中律师属于最贵的一类。在美国打官司最贵的是律师费,2013年8月份当我们的行业竞争对手瑞思迈在美国发起337调查案之后,我们当时也是很纠结。”许坚说,“纠结在哪里?

第一,怡和嘉业刚刚走出国门进入美国,就遭遇了最最厉害的贸易保护行为下的一种诉讼行为。应该说还没有准备好,而瑞思迈是非常有准备的。

337诉讼是美国的程序,中国没有律师精通,几乎没有中国的律师可以去在美国做这个诉讼,我们聘请的都是美国数一数二的律师。因此,我们在这过程中间要和美国律师打交道,沟通语言、交流方式、文化差异等都是我们诉讼过程中需要考虑的。

最后,我们在与商务部贸易局、主管单位共同分析之后做出决定,决定应对这个诉讼。原因有几个:第一,怡和嘉业作为家用呼吸机后起之秀,我们早晚都是要进入到国际市场的,而且我们走得也很好。瑞思迈作为行业老大,其实对于我们的警惕和封锁几年前就已经有了,只不过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动到它最重要的市场——美国。所以我们相信:作为行业竞争对手早晚要有这一战,只是早一点或者晚一点的问题。

第二,如果不采取积极应对的方式,对品牌是一种伤害。在2013年,瑞思迈先发起了针对台湾雅博公司的337的诉讼,紧接着把我们也列为337被告。台湾雅博和怡和嘉业性质差不多,台湾雅博比我们还早一两年进入到美国市场。但是我们两家公司采取的应对方式截然不同,台湾公司很快签了‘同意令’,这是337非常特殊的程序。当原告起诉被告说你的产品在美国市场侵犯了我的美国专利,这种情况下被告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叫签同意令,实际上是同意我的产品侵犯了你的产品,我主动在美国市场撤出,实际上这是一种相对来讲比较消极的应对措施。我们始终认为我们产品根本没有侵权,综合利弊后,我们采取直接应对的方式。”

怡和嘉业公司在美国337调查案的18个月中,一边应诉一边成长。不仅赢得了诉讼,还在知识产权保护、规避、诉讼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人才。其积极应对和成长的经历值得中国企业在拓展欧美市场的过程中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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