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珠海9月1日消息(记者 郭翔宇 通讯员 刘洁琳 申诗炜 谭炜杰)28岁的枪枝爱好者孙某因在网上购买了三支仿真枪,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起诉至斗门法院。近日,斗门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据悉,今年1至8月,斗门法院已受理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件,同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件,增长了500%。
枪支爱好者网上购买枪支收藏
2013年7月中旬开始,枪支爱好者孙某在互联网上通过百度搜索“枪支图片”,发现了很多网址,孙某点开了其中一个网站,看到网站上说有枪可以卖,于是孙某使用QQ联系,分别联系上了网名为“传奇战狗”、“易来购”的买方(均身份不详,在逃),并以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仿真手枪。五六天后,孙某就收到了该枪支,对方还赠送给他BB弹若干及两个充气瓶。拿到枪后的孙某很开心,又用QQ联系对方,再次购买了一只仿真手枪和一只仿真步枪。经鉴定,孙某所购买的三款枪支分别为: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6mm充气式手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奥地利格洛克C18式充气式手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国产56式6mm充气式手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仿真枪。
去年,孙某将奥地利格洛克C18式6mm充气式手枪和国产56式6mm手动式气步枪分别送给了同为枪支爱好者的亲戚韩某及同事九岁的儿子,将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6mm充气式手枪留在家中收藏。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追究刑责
2014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了被告人孙某,查获了充气式手枪一支,追缴了充气式手枪和手动式气步枪各一支,公安机关扣押了上述枪支及充气瓶二个、“BB”弹三千粒。2015年7月22日,孙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起诉至斗门法院。孙某在侦查过程中表示,“我知道收藏这些枪支是违法的,但我从小就喜欢枪,买仿真枪只是为了收藏,没有别的用意。
斗门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枪支寻获,可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孙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斗门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悉,根据我国《刑法》的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具有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情节的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斗门法院刑庭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们对于仿真枪亦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仿真枪就是拿来玩玩,拿来收藏,并没有什么危害。然而目前许多仿真枪支是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可以认定为枪支。对于什么是法律禁止的仿真枪具体认定标准,仿真枪达到什么程度,就会被认定为涉嫌犯罪的“枪支”,很多人并不了解或不十分清楚,再加上一些枪支爱好者在购买时并没有留意,而通过网上购买仿真枪更加难以判断。因此法官提醒公众,不要随意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仿真枪)或弹药,否则将可能触犯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