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沙5月10日消息(记者邓文辉 益阳交通频道记者刘丰、周丹)由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公安分局侦破的公安部“2014—469”毒品目标案件,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5名,涉及贩卖毒品20公斤。日前,这个案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是益阳市缉毒史上缴获毒品最多、抓获和判处死刑人数最多的案件。
2014年4月中旬,被告人马某与上线杨某联系购买五千克冰毒,并向杨某支付了十万元定金,杨某收到定金后又与另一名被告卜某联系,要求其购买冰毒,卜某将毒品买好后,按照杨某的要求将五千克冰毒包装好,利用广州至南县的长途客车进行转移,再设法送至山西交付马某。2014年8月中旬,被告人杨某与李某等人前往广东再次以2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万克冰毒,杨某安排李某清运送毒品,搭回益阳,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同一时间被告人马某又联系被告人邓某帮其购买冰毒,邓某与被告人李某联系要其帮忙,李某便找来了贾某,与其约定将五千克冰毒贩卖给邓某,自己从中获得五千元的介绍费,运输毒品人员从南县到山西的途中被民警抓获,当场收缴4945克冰毒。此案前后涉及毒品总量大约20公斤。检察机关分别以被告人杨某、马某、卜某,邓某,贾某贩卖运输毒品罪,李某贩卖毒品罪,李某蔡某汤某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杨某、马某被判处死刑;邓某等三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外,李某清、蔡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波、汤某被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
益阳赫山禁毒大队办案民警彭治军:“ 该案被列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例”之一。因该案的成功侦破,赫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荣获集体二等功,专案个人彭礼强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