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范凌志】12日,国际奥委会官网发布消息,因兴奋剂再检呈阳性,国际奥委会官方正式宣布剥夺三位2008北京奥运会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冠军荣誉,这三名运动员分别是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
根据公告,去年8月,三名中国选手都被检出GHRP-2 (促生长激素释放肽),刘春红另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阳性。当时,这15名运动员被实施强制性临时禁赛处罚,直至得出最终的结果。他们是在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重新测试中被查出的。
IOC已经从2008北京奥运会、2012伦敦奥运会重新测试了数百个样本,随着正式处罚的宣布,哈萨克斯坦的阿拉-瓦热宁娜将升级获得曹磊的金牌,中国台北的陈伟玲和俄罗斯的奥克萨娜-斯利文科将分别获得陈燮霞、刘春红的金牌。
为什么在8年多以前的奥运会使用禁药至今才被查出?《环球时报》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兴奋剂领域知名专家,该专家表示,2015年国际奥委会出台了新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其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改变就是“追诉期延长了”,即样品保存时间从原来的8年被延长至10年。所以现在公布完全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至于谁有可能会被重新测试,该专家表示,有抽检资格的反兴奋剂部门会要求他们认为有必要留样的运动员保留样本,在反兴奋剂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保留的样本随时会被重新检测。“比如在一些大赛前,或者检测技术上有进步了,再或者对某运动员的成绩或检测过程有所怀疑了。都有可能被重新检测。”该专家认为,这其中,技术进步而启动重新检测的可能性最大。
本次重新检测中,三名中国选手都被检出GHRP-2 (促生长激素释放肽),刘春红另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阳性。该专家表示,前者是肽类生长激素的一种,是国际上这些年来使用较多的一种兴奋剂。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剂,它还有另外一个作用是可以作为“掩蔽剂”,能够通过排尿将其他兴奋剂成分迅速排出,从而掩盖其他兴奋剂的存在。
是否可能存在误服的情况?该专家表示:“这些药物不能服用是运动员的常识,如果必须要用药,需要先获得‘用药豁免’,否则都算兴奋剂违规。兴奋剂领域有一个‘严格责任’的做法,即只要查到,不管是什么原因服用的都不影响处罚。”
本次重新检测的三名运动员都是举重选手,该兴奋剂专家表示,这是因为体重跟田径一样,都属于体能类项目,而兴奋剂多能提高肌肉携氧能力,这对提高体能类项目成绩的效果是最明显的,因此在这些项目中被查出使用兴奋剂的可能性也就最大。
兴奋剂专家告诉《环球时报》,目前国际奥委会的惩罚措施主要就是禁赛,但国内的处罚会更严格,“国内主要包括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关人员也会被处罚,但相比这些手段,运动员名誉上的损失会更大,毕竟将到手多年的金牌收回,并不好看。”
记者注意到,与三名中国选手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白俄罗斯选手奥斯塔普丘克(北京奥运女子铅球铜牌)和米安科娃(北京奥运女子链球第四名)、土耳其选手塞米克(北京奥运女子举重63公斤级第四名)、阿塞拜疆选手因蒂盖姆(伦敦奥运男子举重94公斤级第六名)等,多集中在东欧,兴奋剂使用和检测与地域乃至国际政治因素有多大关系?反兴奋剂专家表示,最近俄罗斯等国的禁药新闻比较集中,如果从表面现象来看,国际政治的因素肯定会有,但是首先要做到没有把柄攥在别人手里。
“兴奋剂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互联网时代药物来源增多了,运动员很容易获得兴奋剂。”该专家表示,其实近几年欧美国家爆出的兴奋剂丑闻也不少,只不过舆论在对待欧美国家禁药丑闻时常常将其归为“个人行为”,而一涉及中国等国家时,就成了“国家组织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