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下称《通知》),对市场上传言已久的“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进行正式表态。此外,国务院还从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完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强运输节能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五个方面发出号召。
这在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望双双突破1000万辆的消费环境下,无疑具有积极健康的导向作用。
“五条军规”鼓励汽车节油
我国汽车保有量近年来迅速增加,今年产销量有望突破1000万辆,汽车节油已成为节约能源的重要一环。国务院《通知》中,尤其对使用节能环保型及清洁能源汽车大力鼓励,并表示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从《通知》中用心良苦的“五条军规”中可以看出国家鼓励汽车节油环保的决心。
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国务院表示将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省会城市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期要在额定标准基础上提前2-3年。同时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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