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报道,11月19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朱运龙受贿、贪污一案。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运龙,男,1964年出生,原系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自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被告人朱运龙在查处聚众赌博、帮助他人当协警员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3次收受他人贿赂68000元,为他人提供办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拘留、不予追究责任等帮助。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间,该被告人在查处聚众赌博过程中,先后七次将查没的赌资私分,共分得赃款800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朱运龙对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