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9月,陈明亮(原系重庆江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与马当商议,各出资50%在重庆大世界酒店成立了云梦阁俱乐部。陈明亮为笼络其组织骨干成员,将所占50%股份拆分给被告人雷德明及周明,后雷德明又将其分得的20%股份拆分给黎忠明、江捷等人,还纠集、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进行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领导者,周勇(大)、李家斌、王勇、周勇(小)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晓兵、张永刚、邓洪涛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长年组织百余妇女卖淫
该组织以处于解放碑的云梦阁为窝点,组织大量妇女卖淫。自开业至2008年2月,长年有三四十名至一百余名妇女在此从事卖淫活动,上交管理费3万元至7万元不等,在7年经营期间,累计获取非法收入共计2600余万元。
该组织还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私营企业主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以此扩充组织成员的经济实力。为攫取更多的非法收入,庇护组织成员贩卖、运输毒品。通过强索债务和插手纠纷,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发放消费卡、送红包等利诱、贿赂方式,拉拢腐蚀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组织寻求庇护。为强威立势,以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通过澳门洗码并采取威胁、滋扰手段对国内企业主追收赌债,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插手民事等纠纷,对相关人群造成心理强制;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干预竞拍等经济活动,挑战法律和政府的权威。该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骨干贩运毒品16公斤
此外,骨干周勇(大)三次积极参与及安排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共计16032.8克,被判死刑。骨干李家斌被判死缓。其余28人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17年不等的徒刑。
宣判后,陈明亮、雷德明、马当等14名被告当庭表示上诉,周勇(大)等12名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其余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陈明亮涉黑组织
●陈明亮 死刑
组织发起者,决策、指挥、默许了组织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二当家马当 无期徒刑
负责云梦阁财务管理,通过行贿为组织寻求保护
●老三雷德明 死缓
刑满释放人员,引荐多数骨干成员,发展壮大组织
●积极参加者
周勇(大)死刑、李家斌死缓
其余28人被判处9个月至17年不等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