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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重庆原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信勇涉嫌犯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刘信勇,男,1959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原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刘信勇利用担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曹选利、龙富勇等人在土地购买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曹选利、龙富勇等人给予的人民币3160万余元。此外,刘信勇还组织、参与赌博,参加以陈知益、邓宇平(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信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60万余元,并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文/魏杰 图/罗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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