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在庭审现场
谈李庄案
李庄不择手段丧失律师道德底线
昨日,林育均说,赵本山小品《卖拐》可谓家喻户晓,李庄在涉黑案中就像里面的主角,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地忽悠当事人。此次如果不是遭到当事人举报而受到法办,日后龚刚模案有可能将又成为他四处炫耀的资本。
在李庄案中,李庄曾两次让龚刚模在六七张白条上签字,并教唆龚刚模:“如果不翻供,你就死定了!”对此,林育均表示,这是典型的乱“把脉”。通过吓龚刚模使其配合,然后再用非常手段为其辩护。林育均说,李庄的所作所为,已丧失了律师的道德底线。
在李庄案中,李庄曾对龚刚模称:“没有我摆不平的案子,没有捞不出的人。”“除了找专家,我还得动用不少关系,肯定要花不少钱。”对此,林育均表示,这些属于典型的乱开方,开“黑心方”,目的就是为了捞钱。
“我真的很想坐下来,和李庄好生谈心两个小时,让他明白律师缺什么也不能缺‘德’。”林育均表示,我市律师队伍中,大部分都是好的,但也有个别律师,像李庄一样利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乱为当事人把脉,乱为当事人出馊主意、歪点子,败坏了律师队伍形象。
据了解,去年,我市有两名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捞人”犯法被判刑,5人被逮捕或刑拘。对此,林育均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一旦发现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绝不护短,将坚决采取措施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谈队伍建设
律师像“奸商”一样肯定要出问题
“我们的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一个形象出现在老百姓面前?”林育均在会上称,律师通过收委托人的钱养家糊口,可以说有点像商人。然而律师如果只将追求利益变成唯一目的,像“奸商”一样不择手段,肯定要出问题。林育均表示,律师应该和“奸商”有本质上的区别,有道德来约束。所以,律师应该像“良医”一般,善弘道、善把脉、善开方。
律师要善于“弘道”
“良医是十分善于也十分乐意‘弘道’,广谱医学知识和健康之道。我们律师也应该这样。”林育均称,律师要多深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地,开展“普法”工作。其中,要充分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平时积累的实践经验,结合群众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释法律法规的含义。
同时,林育均还表示,律师通过积极普法,还可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消除部分群众认为“律师只会赚钱”的误解,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