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明1961年4月生于江苏海安,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成为全国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学博士,1996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
陈桂明以学者特有的理性思维对民事诉讼法学这一应用性学科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成果卓著,许多论述独树一帜,影响广泛。他的代表作有《仲裁法论》、《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主编)等。
陈桂明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陈桂明曾经担任《律师法》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过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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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生:知识产权法郑成思,宪法学蔡定剑,民诉法学陈桂明!一个个法学者,年富力强的时候就走了。他们的去世,是法学界的哀痛!
荞少家媳妇儿:对中国法学界来说就是灾难的一月。巨星陨落,享年50岁。哀悼!
陆亚明:做法学的,只要保有良知,难免长期抑郁悲愤,积劳成疾,继之以英年早逝。悲乎!
作者:王维维 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