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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口小店理发的老汉,经常自夸以前在南京路的“白玫瑰”做过“首席”,当然手艺也确实了得,故而门庭若市,然而即使如此,每年都得有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白板”。他对许多谨遵“正月里不剃头”这个规矩的老顾客,颇有微词:“一个个活动的‘乱草窝’,真有碍市容。”据他讲,所谓的“正月里剃头——死舅”的“习俗”纯粹是无稽之谈。

我请教过民俗学家,他们也认为,“正月里剃头——死舅”,本来是汉人对满清黑暗统治的一种反抗意念,人们仅仅以“死舅”的谐音隐指“思旧”而已。

我揣摩良久,可能以前确实有个当外甥的,在这个时候被刨成了“青皮浜瓜”,结果让棺材铺赚了一笔,而让舅妈独守空房呼天抢地了一番。非常偶然的个案一旦被渲染夸大,被看作普遍的规律,再在趋利避害的焖锅里慢慢煨,细细熬,“习俗”便能在社会上畅销了。

随便列举一些“习俗”。很久以前,某些原始部落都有这样的“习俗”——将掠夺来的妇女所产的第一批子女统统杀掉。为什么呢?以保持这些妇女的“专一性”,追求血统“纯洁”,追求得何等自私、残忍! 比误解“习俗”恶劣多了。

现在,我看到过从“山上”下来的“人员”,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跨火盆”。烧木炭,最好是檀木或桃木、荔枝木、柳木,还得在盆内放上三钱红豆、三钱朱砂,必须用火柴点燃,不能使用引火木。大概坐牢是一种灾难,跨过火盆就跨过了灾难。可惜,“习俗”并没有带来好运,很多跨过火盆的后来又跨进了高墙。

几年前,在重庆市彭水县,一位新郎用一辆两轮手推车,推着身穿鲜红衣服、头戴鲜花的新娘在街上慢慢地前进。而新郎的身上挂着两张纸牌,身前的纸牌上赫然写着“强奸犯”三个大字。对于这样恶俗的闹婚行为,对于影响交通和公序良俗者,应该由哪个“有关部门”出面制止?

安徽凤阳在历史上,古有“帝王之乡”“明皇故里”之名,今有中国农村改革“大包干”发源地之誉,但是以前有个习俗很让那里的老百姓脸红——要饭。起先人们“以为被荒而逐食也,然年不荒亦来行乞如故”。

我读过《蚓庵琐语》才明白:明太祖的时候,曾经迁徙苏、松、沪、嘉、湖等地的富民十四万户,以之“充实”凤阳,“逃归者有禁”,因此好多人思乡心切,冒着危险,假托“行乞”而潜回,省墓探亲,于是习以成俗。原来,人家还都是有“背景”的,多少低声下气的乞丐都曾经有过地位显赫的祖先。不过,现在这个“要饭”的习俗,应该寿终正寝了吧?粗俗、落后的习俗的消失永远不会让人感到惋惜。

最看不惯的“习俗”是好多老人生前受冷遇、遭虐待,甚至被遗弃,但死后,子女却为之大办丧事。《三国演义》里有位名将叫郝昭,熟谙兵法,官拜镇西将军。他在《遗令戒子》中就对“厚葬”十分反感,有几句话始终在我耳边盘旋,其谓:“吾为将,知其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于死者也。”郝昭从挖人家的棺材,想到了“厚葬”的弊端。棺材板越厚,倒越有可能成为“攻战之具”,而先人的遗骨也越有可能“重见天日”。“厚葬”不如生前的厚养啊!

《诗经》里说要“美教化,移风俗”,要真正做到,说难也不难,最基本的一条——分清是非、善恶、美丑,千万莫要影响或耽误了人们及自己正常的生活。不盲从所谓的“习俗”,可能会减少一些痛苦。

文/茅家梁

弄堂口小店理发的老汉,经常自夸以前在南京路的“白玫瑰”做过“首席”,当然手艺也确实了得,故而门庭若市,然而即使如此,每年都得有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白板”。他对许多谨遵“正月里不剃头”这个规矩的老顾客,颇有微词:“一个个活动的‘乱草窝’,真有碍市容。”据他讲,所谓的“正月里剃头——死舅”的“习俗”纯粹是无稽之谈。

我请教过民俗学家,他们也认为,“正月里剃头——死舅”,本来是汉人对满清黑暗统治的一种反抗意念,人们仅仅以“死舅”的谐音隐指“思旧”而已。

我揣摩良久,可能以前确实有个当外甥的,在这个时候被刨成了“青皮浜瓜”,结果让棺材铺赚了一笔,而让舅妈独守空房呼天抢地了一番。非常偶然的个案一旦被渲染夸大,被看作普遍的规律,再在趋利避害的焖锅里慢慢煨,细细熬,“习俗”便能在社会上畅销了。

随便列举一些“习俗”。很久以前,某些原始部落都有这样的“习俗”——将掠夺来的妇女所产的第一批子女统统杀掉。为什么呢?以保持这些妇女的“专一性”,追求血统“纯洁”,追求得何等自私、残忍! 比误解“习俗”恶劣多了。

现在,我看到过从“山上”下来的“人员”,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跨火盆”。烧木炭,最好是檀木或桃木、荔枝木、柳木,还得在盆内放上三钱红豆、三钱朱砂,必须用火柴点燃,不能使用引火木。大概坐牢是一种灾难,跨过火盆就跨过了灾难。可惜,“习俗”并没有带来好运,很多跨过火盆的后来又跨进了高墙。

几年前,在重庆市彭水县,一位新郎用一辆两轮手推车,推着身穿鲜红衣服、头戴鲜花的新娘在街上慢慢地前进。而新郎的身上挂着两张纸牌,身前的纸牌上赫然写着“强奸犯”三个大字。对于这样恶俗的闹婚行为,对于影响交通和公序良俗者,应该由哪个“有关部门”出面制止?

安徽凤阳在历史上,古有“帝王之乡”“明皇故里”之名,今有中国农村改革“大包干”发源地之誉,但是以前有个习俗很让那里的老百姓脸红——要饭。起先人们“以为被荒而逐食也,然年不荒亦来行乞如故”。

我读过《蚓庵琐语》才明白:明太祖的时候,曾经迁徙苏、松、沪、嘉、湖等地的富民十四万户,以之“充实”凤阳,“逃归者有禁”,因此好多人思乡心切,冒着危险,假托“行乞”而潜回,省墓探亲,于是习以成俗。原来,人家还都是有“背景”的,多少低声下气的乞丐都曾经有过地位显赫的祖先。不过,现在这个“要饭”的习俗,应该寿终正寝了吧?粗俗、落后的习俗的消失永远不会让人感到惋惜。

最看不惯的“习俗”是好多老人生前受冷遇、遭虐待,甚至被遗弃,但死后,子女却为之大办丧事。《三国演义》里有位名将叫郝昭,熟谙兵法,官拜镇西将军。他在《遗令戒子》中就对“厚葬”十分反感,有几句话始终在我耳边盘旋,其谓:“吾为将,知其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于死者也。”郝昭从挖人家的棺材,想到了“厚葬”的弊端。棺材板越厚,倒越有可能成为“攻战之具”,而先人的遗骨也越有可能“重见天日”。“厚葬”不如生前的厚养啊!

《诗经》里说要“美教化,移风俗”,要真正做到,说难也不难,最基本的一条——分清是非、善恶、美丑,千万莫要影响或耽误了人们及自己正常的生活。不盲从所谓的“习俗”,可能会减少一些痛苦。

文/茅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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