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山网讯(记者苏剑超 通讯员李铭真报道)2016年度,新疆共收到旅游投诉旅游投诉422件,其中受理有效投诉327件(12301平台291件、书面24件、信访12件),已结案320件,正在处理7件,结案率为97.86%。受理数与2015年同期的605件相比减少278件,下降了45.95%。2016年全年投诉理赔金额34.92万元。
按三大旅游市场划分,新疆2016年受理的有效投诉中,国内旅游投诉29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8.69%,比2015年同期下降了49.3%,受理出境旅游投诉37件,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37.04%,出境游投诉数量增加,反映出我区出境旅游人数整体增加。
按被投诉对象划分,受理的有效投诉327件中,投诉旅行社及导游213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5.14%;投诉景区8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4.77%;投诉饭店22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73%;投诉购物2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61%;投诉交通2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61%;投诉在线旅游企业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31%;投诉餐饮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31%;投诉其他原因5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53%。
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导游服务质量问题、景区管理问题均为投诉内容的热点和焦点。部分旅行社缺乏诚信意识、违规经营,采用“不合理低价”争取游客,频繁增加购物次数和景点等方式弥补利润等问题成为投诉重点。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吐尔逊娜依·牙生介绍,2017年是自治区旅游服务诚信年,自治区旅游局要求各地旅游执法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要将旅游投诉处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规范旅游市场环境,从源头上减少投诉的发生。各级旅游执法监管部门要着重查处旅游投诉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并向媒体曝光,从被动处理投诉,转为主动消除投诉隐患,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游客满意度,构建和谐旅游环境、树立旅游品牌形象,促进“旅游服务诚信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