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立战争的胜利也要感谢另一名狙击手,但是,这次并不是由于狙击,而是由于这名狙击手的这一枪没有射出。就在墨菲射死弗雷泽的前几个月,在布兰迪万战役中,帕特里克弗格森的瞄准器中出现了一位高大的美国军官,他的后背对着福特格森,但是,弗格森认为朝人背后射击是没有风度的,于是,他没有开枪。后来他才知道,乔治华盛顿那天来到了战场上。
英文sniper一词最早出现于1824年,原本为sharpshooter,意为“神枪手”。动词to snipe最早被18世纪70年代英属印度士兵所使用,意为“从隐蔽处射击”,来源于狩猎鹬鸟的意思(鹬鸟是一类行动灵敏、警惕性很高、很难猎杀的涉禽,因而猎手往往需要很高的枪法和隐蔽能力)。 在美国内战期间,士兵们多数会将sniper一词称为“进行小争斗者(skirmisher)”。
在不同的国家中,包含狙击手编制、配置和其战术的相关军事理论也有所不同。从大体上来说,狙击手的目的为通过狙杀少数高价值目标如敌方中高阶军官、多人武器操作手(如炮手或机枪手)、通讯设备操作员、甚至是医护人员(凡配有或携带武器的人员尽管标明进行医护工作亦得视为战斗人员),来降低敌方的战力。苏俄和其衍生的军事理论包含了步兵班等级的“狙击手”,事实上只能算是在其他理论中所谓被称为“神枪手”(markman)或“特等射手”(designated shooter)。此原因在于配备了突击步枪的士兵并不具备在中远距离上准确射击的能力。详情请参见苏联狙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