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如今仍存在大量贫困人口。据英国下议院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7年,英国相对贫困人口数(即家庭收入低于英国平均值的60%及以上)为1040万。这让人们怀疑,英国是否有资格被当作发达国家。
英国有着应对贫困的悠久历史和丰富经验。其中,最重要的是颁布相关法律推进济贫事业。1601年,英国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主要解决圈地运动所造成的贫困问题。此后,英国走上了通过国家力量解决公共和社会问题的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征收济贫税来帮助那些合乎救济标准的贫困人民。毕竟,解决贫困需要大量金钱,政府只能以挪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解决问题。但英国政府逐渐发现,救济范围太广,资金永远不够用,耗资巨大的救济不能根除贫困,且无法持久。于是才有1834年的“新济贫法”,该法规定只能对贫民习艺所中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救济。1948年,英国颁布《国民救助法》,各种济贫措施都被纳入了社会保障制度中去,英国由此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但事实情况是,贫困依旧存在。
在撒切尔时代,福利国家制度所带来的问题非常多,改革不仅未解决贫困,反而使问题加剧。到布莱尔上台之时,英国的儿童贫困率非常高,三个儿童中便有一个生活贫困。布莱尔提出消除贫困的战略,并声称到2020年彻底消除儿童贫困。英国解决贫困的主要策略基本是:让那些胜任工作的人参与到劳力市场中来,给那些领取救济金的人创造就业机会,向家庭提供财政保障,增进人们对公共交通的使用等。但这些战略措施并未遏制贫困,以至于到了目前这种让联合国极端贫困和人权问题实况调查团主动介入的地步。
总体而言,英国目前未能很好地解决贫困问题是出于以下原因。首先,导致贫困的原因复杂多样,而解决贫困的办法明显滞后。失业、疾病、残疾、理财不善、缺乏社会资本、社会歧视等因素都能让一个家庭或个人迅速滑到贫困行列。让人们贫困的原因有很多种,但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贫穷。如果对某种原因导致的贫困展开研究,制定措施,则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出台解决方案的滞后性和新原因造成的贫困不断出现为根除贫困增加了难度,让贫困问题成为一种社会痼疾。
其次,英国政府总是试图通过帮助贫困者自力更生来解决贫困问题,这种方法虽有优点,但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穷人需要增强的是谋生能力,这可能是英国一直存在的观念。因此,英国很早就建立了“贫民习艺所”,通过培训穷人以建立长效机制,这或许是他们明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缘故。但问题在于,很多贫困主要是因为贫困者根本无法像常人那样参加工作,而这种贫困可能也是最为主要的贫困类型。在解决贫困的问题上,政府总是制定长远的政策,这些政策通常不能立刻见效。
最后,英国当前的产业结构不利于贫困问题的解决。英国是以服务业为主的国家,其比重占据了很大分量。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开始“去工业化”,制造业对英国经济的贡献从当时的30%下降到2014年的10%,服务业比重迅速上升。英国的这种产业结构不利于解决贫困问题,而且由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很多结构性失业之人逐渐加入了贫困的行列。在英国这个注重专业技术和创新的社会中,贫困者要想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来维持生计,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作者是上海外国语大学英国研究中心研究人员)